市贸促会是由我市经贸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由市政府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省和市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外经贸活动,**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开展同世界各国的经贸交往。
(二)邀请和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和它们的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
(三)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总体战略,开展招商引资、投资**工作,宣传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资源优势,推广介绍相关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各项相关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帮助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办理有关**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四)**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为双方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五)对全市会展业实施行业归口管理和工作指导,**会展业政策研究工作,提出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我市出国举办的经贸展览会的审核、报批相关工作;负责市会展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我市有关展览组织加入国际展览联盟和参加世界博览会、展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负责做好我市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览会、博览会的组织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会展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会展专项资金的并监督和使用管理;承办境外组织的来华展览会、博览会;组织开展我市有关大型会议和展览活动。
(七)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编辑、出版经贸类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八)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对外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企业委托的事宜。
(九)组织企业进行反倾销提诉和反倾销应诉;经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仲裁业务,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承担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调解有关商事争议,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十)代理中国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工作,办理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等法律服务,开展国际、国内各类服务贸易。
(十一)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行业贸促机构及会国际商会的业务工作;主管我市经贸领域社会团体业务工作;依法管理下设的企、事业单位。
(十二)办理中国贸促会、市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